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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戒漏报吴淑珍将被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15 上海青年报

  据台湾媒体报道,吴淑珍用“国务机要费”买两枚钻戒,不仅检方要查,“监察院”9日也正式发文台北地检署调阅相关笔录,要追究财产申报不实问题。尤其先前吴淑珍漏报珠宝案子还在处理,现在又爆出新的案件,有“监察院”官员私下以“恶性重大”来形容。《厦门日报》供稿

  陈水扁“向人民报告”说漏嘴

  陈水扁“向人民报告”时主动提到,曾经向友人黄维生借贷450万元。“国务机要费”的起诉书当中也记载,吴淑珍购买两枚昂贵的钻戒,一枚32万元,另一枚更高达132万元。不过翻开扁家财产申报表,平常珠光宝气的吴淑珍相关栏目上“空空如也”。

  官员指出,扁嫂过去已有6次漏报财产的记录,被裁罚44万元,加上2004年、2005年珠宝申报不实,还在等待裁罚中,若这次两枚钻戒又漏报,不管是不是自己买的都将被裁罚最高额度30万元。

  不排除将扁子女列为共犯

  陈水扁无法清楚交代吴淑珍购买的132万元钻戒的流向引发质疑。检方9日表示,除这枚钻戒外,其他包括陈水扁儿子陈致中买的《Jaguar图鉴》、女儿陈幸妤生产前后所买的婴儿床护垫以及赵建铭在三井日本料理享用美食的发票,共89张发票、262万余元的消费金额,都出现在“国务机要费”核销单据中。

  检方并说,仍在调查陈致中等三人是否涉嫌伪证等罪,将来不排除视调查结果,向法院追加起诉三人伪证罪,甚至以“国务机要费”公款私用的实际获利人将三人同列贪污共犯。陈致中等三人应讯时都说受扁珍所托,先代为宴客或购物馈赠外国来访高层人士,等扁珍用发票报“国务机要费”后就退钱给他们。但检方认为,三人及扁珍竟都不记得送谁,很难说服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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