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剽窃科研成果将受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31 南方新闻网

  剽窃科研成果将受查处

  科技部设专门机构重典惩治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等6种科研不端行为

  据新华社电昨日,科技部发布《国家科技计划实施中科研不端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并宣布将设立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按照这一《办法》,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等6种

科研不端行为将受到查处和惩罚。

  据介绍,科研诚信建设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包括:接受、转送对科研不端行为的举报;协调项目主持机关和项目承担单位的调查处理工作;向被处理人或实名举报人送达科学技术部的查处决定等。

  《处理办法》目前阶段,仅对科学技术部归口管理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者、推荐者、承担者在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评估评审、检查、项目执行、验收等过程中发生的科研不端行为进行查处。科研不端行为具体包括:在有关人员职称、简历以及研究基础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抄袭、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捏造或篡改科研数据;在涉及人体的研究中,违反知情同意、保护隐私等规定;违反实验动物保护规范;其他科研不端行为。

  《处理办法》还对科研不端行为人的处罚措施做了规定,包括:警告,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中止项目,并责令限期改正,终止项目,收缴剩余项目经费,追缴已拨付项目经费,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申请等。

  《处理办法》同时规定,被调查人有藏匿、伪造、销毁证据的,干扰、妨碍调查工作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同时涉及多种科研不端行为的,将从重处罚。科研不端行为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有关机关处理。《处理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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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裁定学术问题真假不宜用“网络大字报”

  科技部指出举报人若属故意陷害也将受罚

  据新华社电昨日,中国科学技术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司长梅永红明确提出,我们赞成正常的学术讨论和争鸣,也欢迎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但不赞成用“网络大字报”的形式对严肃的学术问题进行真假的裁定。科技部副部长、新闻发言人尚勇也强调指出,政府鼓励民间学术打假,但不赞成捕风捉影。

  梅永红说,对学术问题的真假判定,历来都是科学发展中的难题。每一个人的知识都有限,即使是顶尖学者,对于本领域浩繁复杂的学术问题都枉论精通,更何况对于那些跨领域、跨学科学术问题的判定。在近现代科学史上,由于主观原因所造成的“冤假错案”举不胜举,并且造成许多无法挽回的科学悲剧。因此,他不赞成用“网络大字报”裁定严肃学术问题的真假。这位科技部官员称,举报人捏造事实、故意陷害他人的,一经查实,在一定期限内不接受其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请。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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