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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辨析:谁来监督政府的税款使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09:42 金羊网-新快报

  ■叶青

  在当代中国纳税人所有权利中,税款使用监督权是最重要的,也是最缺位的。

  由于民主政治氛围的欠缺,部分纳税人主人翁责任感不强,往往从“经济人”角度出发,首先关心税款是否多交,而对税款使用的监督重视不够。但是,市场经济已经促发民

主财政意识的萌动,从互联网上频频出现将中外各级政府办公大楼照片进行对比、拷问政府应该有多少机构与多大行政成本等,可以看出这一点。

  市场经济下的税收,应视为市场主体为使用公共商品而支付的契约价格;税收法治不仅包括纳税法治,还应包括征税法治。纳税人应当取得与政府在法律上平等的地位。

  正因为中国的地方政府不担心纳税人质疑税款的不当使用,所以出现片面的政绩观就不足为奇了。有的地方领导不愿把钱花在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是因为此类政绩不明显,而搞大马路、大广场、大改造等,政绩容易体现。长此以往,更严重的事是容易导致官员腐败。

  香港廉政公署有则广告:一个苹果被切开,里面有条虫在蠕动。告诫市民———“如果不举报,容忍腐败分子存在,每个人的生活水平都会下降。”这是值得大陆的地方政府和纳税人来认识的。

  目前,我国对财政收支进行的监督大多局限于各级人大、政协、审计和财政系统内部,而很少考虑到财政负担者———纳税人的监督。由于纳税人是分散的,为了体现纳税人意志,建立纳税人协会成为必然的。

  纳税人协会的存在有以下原因:高税负,复杂的税制,腐败和错误使用纳税人的钱财。

  目前,全球纳税人运动正致力于“推动低税收和更多的个体自由的社会”。它希望刺激公共部门的效率和经济,它拥护立法,限制税负,防止税收征管人给予纳税人不公正的待遇,提供政府征税和支出明细信息。

  美国纳税人认为,自己养活了上至总统下至普通公务员等国家工作人员,因此有权要求政府人员保护纳税人利益。

  我国也有不少地方成立了纳税人协会,如北京、内蒙古等地,但其主要成员为税务官员或退休的税务官员和国有大企业老总,还不能真正代表纳税人利益,与国外的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有本质区别。

  总之,政府自身不生产财富,政府机器的运转经费和社会事业的发展经费全部来自于纳税人,政府应为纳税人做更多的事,并让纳税人懂得更多的事。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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