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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脑装旧电池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0:03 南方新闻网

  新电脑装旧电池被告

  一消费者认为生产商涉嫌欺诈告上天河法院,相关公司答复所售笔记本电脑为全新

  本报讯(记者商琦)花一万多元购买的某品牌手提电脑的电池竟然是用旧电池装配而成的?昨日,消费者盛先生投诉称,自己于2004年购买某公司生产的一款笔记本电脑,在20

05年开始出现故障,盛先生称,其用电脑自带的检测程序检测出,该电脑的电池首次使用日期竟是在2002年1月,但电脑的生产日期却是2004年1月。深感受骗的盛先生于日前将该公司告上天河法院,要求某公司双倍赔偿,赔偿金为2.8万元,并向中国大陆消费者道歉。

  电池未出厂就已使用两年?

  消费者盛文利先生称,2004年3月1日,他在广州新力思创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一款笔记本电脑。使用了一年多,机器一直运转顺畅。

  2005年10月15日,该电脑突然发生故障,无法正常使用。同年10月17日,盛文利将电脑送到某指定维修部门维修。维修站人员发现,电脑的主板和硬盘存在质量缺陷,均需要更换。

  硬件出了故障,维修就可以解决了,但此时,盛先生却发现了更加奇怪的事情,盛先生称,其用某电脑自带的检测程序检测出,该电脑的电池首次使用日期竟是在2002年1月,但电脑的生产日期却是2004年1月,这就是说,电脑还没生产出来之前,电池就已经被用过两年了。“为什么电池在两年前就被使用过了呢?不是保证购买的新机各零部件都是全新的吗?”盛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说明书中有欺诈条款?

  盛先生回家后赶紧找出某电脑说明书,发现第61页中写道:“生产状况:某机器由全新的部件制造,或由新的和用过的部件制造。某些情况下,机器可能不是新的,也可能是以前安装的。”

  “难道说某公司一开始就使用旧零件装在新机中吗?买电脑的时候,销售人员完全没有向我提过这回事。”盛先生感到疑惑。

  对此,代理该案件的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的代理律师黄志威指出,一般人买电脑,都理所当然地认为电脑配件都是新的,对于这条“可能不是新的”的条款,某或者销售代理商都有明确告知消费者的义务,否则就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诈。

  在向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投诉后,盛先生又将销售方和某总公司告上天河区法院,要求法院判被告方对该电脑所使用的电池、主板、硬盘进行双倍赔偿,共计28000元。盛先生同时要求,某总公司向中国大陆消费者道歉。

  “新机百分百是全新的”

  记者了解到,在省消协的联系下,联想国际信息产品(深圳)有限公司(下称“联想公司”)给出了书面答复。联想公司表示,经过日本厂方的确认,盛先生电脑上的电池生产于2003年12月,2004年1月18日经正常生产检验程序后,由工厂装于笔记本电脑中出货。该笔记本电脑及其电池符合生产流程要求,是全新正常出货,绝对不存在以旧零件蒙骗顾客的情况。

  记者随后致电该电脑公司全国售后服务热线,技术人员表示,顾客购买的机器100%是全新的,至于说明书里的条款,是针对返修的电脑所设的。“电脑送修后,我们可能将里面的零件取出来修好,之后再安装回原机,这就是说明书中说的‘机器可能是以前安装的’。”

  据悉,该案将于本月底在天河区法院开庭。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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