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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禁猎10年野生动物种类数量双增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0:04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1月10日电(记者周长庆齐海山)吉林省实施禁猎活动10年来,全省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大幅减少势头得到扭转,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出现了双增长。

  吉林省10年禁猎的成果得到了国际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的充分肯定。10月7日,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在长春向吉林省省长王珉、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颁发了“自然保护领导者卓越贡献奖”。这是WWF设置的重大奖项之一,旨在对在自然保护和环境、社会与

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杰出领导者进行褒奖,与WWF“献给地球的礼物”构成在全球范围内颁发的两大最高环保奖,这也是WWF首次在中国颁发这一奖项。

  世界自然基金会中国首席代表欧达梦在颁奖仪式上说,吉林省10年禁猎活动的开展,有效地推动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濒危物种种群数量得到恢复,栖息地范围逐步扩大,保护区建设得到加强,森林认证工作已经起步,湿地保护工作全面推进。

  据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介绍,根据今年上半年全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结果,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均呈增长趋势。野生动物较禁猎前增加4种,主要是鸟类。环颈雉、东北兔、野猪、狍子、松鼠、梅花鹿等种群数量明显增加。国家一级保护的濒危动物东北虎、远东豹较禁猎初期增加1至3只,栖息地也在不断扩大。野生梅花鹿已达470至520只,较1998年增加130至180只。迁徙鸟类在吉林省停歇数量和活动区域不断加大。

  吉林省是中国重要的林业省份,野生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禁猎前吉林省东部山区东北虎濒临灭绝,野生梅花鹿几乎绝迹,野猪、狍子、雉鸡等也日趋少见。面对日趋减少的野生动物状况,吉林省于1996年1月以立法的形式,在中国第一个实行了全面禁止猎捕陆生野生动物。

  据不完全统计,10年来,吉林省共救护放归野生动物33.7万多只(头);收缴和销毁各种枪支1.8万支;收缴套子、夹子等猎捕工具3万余件;检查收缴非法经销、运输、盗猎野生动物2.6万只;查处野生动物行政案件1270起,处罚1100多人;侦破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刑事案件1200多起,治安、刑拘230多人,判刑18人。

  10年间,吉林新建保护区9处,新建自然保护小区9处,新建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16处。目前,全省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已达28处,保护区总面积占全省幅员面积的11.9%;森林公园总数为38处,占全省幅员面积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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