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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委表态:回购新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不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1:07 中国新闻网

  对于北京市政府是否会取消回购新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9日表示,回购制度并没有改变。中新社发 徐曦弋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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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对于北京市政府是否会取消回购新建经济适用房的政策,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9日表示,回购制度并没有改变。北京市建委在日前举行的本年度政风行风汇报会上透露,今后新建经济适用房封闭运作,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政府按原价收购。

  3日公布的《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年-2010年)》中,删除了原征求意见稿中“政府回购经济适用房”的条文,改为“对今后新建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探索建立包括‘内循环’在内的相关制度”。

  对此,北京市建委负责新闻发布的外联部负责人方里希表示,这并非前后政策不同,只是措辞有所不同,实际上内循环的含义就是指不对外销售,由政府回购。

  该规划中仍将建立“内循环”制度的经济适用房范围锁定在了“今后新建和销售的”。对于已建经济适用房是否可以上市,方里希表示,暂时没有针对的政策。

  链家地产市场研发中心市场总监金育松认为,实行回购政策将会影响存量经济适用房买卖双方心理。由于新增经济适用房将“内循环”,存量经济适用房将以无法复制的优势成为“香饽饽”。这将引发买卖双方心理的变化,例如卖方惜售或加价出售,买方购买心理预期增强等,成交价格及挂牌价格可能进一步上涨。

  他同时指出,此次经济适用房“新政策”尚不明确如何规定“新建和销售”的时间点。如果时间点越延后,存量经济适用房市场的房源越多,供需比例可能就会越小,预期也会下降,使得价格会平抑。(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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