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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贪官“他的大,我的小”让谁哭笑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3:56 四川新闻网

  陆志坚

  “我们是多年的朋友了,逢年过节两家人串门互相封红包,只不过他的红包大,我的就小得多而已!”昨日上午,原广州番禺区副区长廖昌涉嫌受贿人民币78万元,港币1万元在广州市中级法院受审。庭审中,廖昌全部承认了指控,将收钱理解为“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最后以年老多病请求法院轻判。

  讲究礼尚往来,这是我国的民间习俗,也是一种传统美德。正常的礼尚往来非但无可非议,而且往往是亲友融洽关系、和睦共处的有效渠道,应该得到张扬。然而,时下在诸多的腐败案中,许多贪官总喜欢拿礼尚往来说事,以此来遮掩自己的丑恶行径,既好笑,也值得警惕。

  在庭审中,廖昌承认“钱是收了”,却一再辩解那是朋友之间的“礼尚往来”,自己并没为李某谋取不正当的利益。这真是天上掉馅饼,既然没有利用权力为对方谋取利益,对方咋会傻乎乎地“礼尚往来”?不过,廖在庭审中还是露了馅,那就是“只是偶尔打个电话为对方问问工程建设事宜”。

  问题的症结便在于此。长期与官员保持“礼尚往来”,其并不企求官员真正地在纯粹的人情上给予平等的回报,而是看中了官员手中能带来滚滚利润的权力,那种“礼尚往来”不过是换取官员“偶尔打个招呼”的筹码而已。在廖任职番禺市副市长期间,李一次便送给廖昌50万元。如此巨大的“红包”,其背后的目的也就不言而喻,只可惜廖那脆弱的思想防线在这种变质的“礼尚往来”渗蚀下,不堪一击。

  其实,时下的许多腐败行为就是在这种“礼尚往来”的幌子下变得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尤其是逢年过节,或官员生病住院之际,这种“礼尚往来”便往往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来者不遮不掩,收者毫无愧意。而权力寻租就是在这种一来一往中变现。曾有资料显示,在随机抽取的全国49宗大要案中,有40个案例中的贪官在平日的“礼尚往来”中受贿。温馨、喜气的“礼尚往来”成为了贪官腐败的遮羞布。

  当然,贪官东窗事发之后,总拿“礼尚往来”辩解,其目的不外乎就是推卸罪责。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管贪官如何“狡兔三窟”,总逃脱不了被法律制裁的下场。可贪官的这种“礼尚往来”,无疑也提醒我们,只要权力没有得到有效制约,腐败便会无处不有,只不过变了包装、披了外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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