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作家贫富差距很大(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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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4:08 世界新闻报 |
法国:为版税,伺机跳槽 本报特约撰稿人 吴岳添 文学与金钱本是两回事,但无论文学多么高雅,也应是付报酬的职业。 17和18世纪,法国作家领取国王或贵族赏赐的年金。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有声望的作家开始摆脱束缚,或以写作为生,或变成食利的资产者。斯丹达尔说过,要想不依赖任何人,作家就应努力获得他所需的一切。在那个时代,这就意味着每年要有6000法郎的收入,据估计相当于今天的3.8万欧元(1欧元约合10元人民币)。实际上,当代作家与金钱的关系正变得越来越密切。 作家以稿酬为生,稿酬通常为版税制,出版社之间会有差别,但法国标准的版税通常在税后书价的10%~14%。 为了获得好的书稿,出版社通常会预付稿酬,但处女作不一定能享受到这种待遇,且预付的差别也很大。对于初出茅庐的作家,预付750~1500欧元就可以了。而华裔法国作家山飒以一部《围棋少女》一举成名后,原来合作的出版社给了她的小说《天后》228674欧元的预付金。而另一家出版社除了预付金之外,还开列了更优惠的条件。出版社竞出高价,作家就待价而沽,伺机跳槽。菲力普·迪安从巴罗特出版社转到加里玛出版社,立刻就以他的小说《索托斯》获得了相当于46万欧元的报酬。 作家是否能靠笔来谋生,情况不同。但艺术与金钱、写作与纳税之间的确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贝纳尔·克拉韦在赤贫中写作,终于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而这时候他挣到的钱3/4被出版社和其他人拿走,支付各种税收和费用。因此这种辉煌若后继乏力,很快就会暗淡下来。他本人就见过一些风光一时的作家,最后都怀着对昔日辉煌的极端痛苦的回忆而悲惨地死去。 无论如何,作家应当为自己的作品索取正当的报酬。雅克—阿兰·莱热写了两部小说,分别用了1个月和3年的时间,但报酬都是3万欧元。他认为有失公正,后一本的报酬太低,应按质量付酬。他认为这是荣誉问题,是为了维护作家的尊严而进行的斗争,因此即使注定要失败也决不投降。(作者为中国社科院外国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国际在线—世界新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