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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世相深看:“负面刘翔”暴露利益分配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5: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赵志疆

  田管中心扮演了组织运动员竞赛和充当运动员商务开发经纪人的双重管理角色。即使刘翔参与商业活动存在负面影响,所谓的“负面典型”也应该是田管中心,而不是刘翔本人。

  ———赵志疆

  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8日表示,北京2008年奥运会,中国军团备战形势非常严峻,现役运动员包括明星运动员不得参加各类社会活动。北京奥组委顾问魏纪中对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很反感”,他认为刘翔代言某广告有负面影响。(11月9日《新京报》)

  刘翔因为参与商业活动而当上了“负面典型”,这个公众心目中的“阳光男孩”会不会成为“田亮第二”?我想,这样的担心完全没有必要。同样是参与商业活动,刘翔与田亮还是有很大区别的。

  与田亮的一意孤行、独断单干不同,刘翔的每一次商业活动都遵守着田管中心的约定。因此,在田亮事件震惊整个中国体育界之后,中国田径队总教练冯树勇立刻明确肯定了刘翔在商业和训练方面的成功选择。早在雅典奥运会之后,刘翔的商业开发就纳入了田管中心的管理范畴。田管中心也由此扮演了组织运动员竞赛,和充当运动员商务开发经纪人的双重管理角色。因此,即使刘翔参与商业活动存在负面影响,所谓的“负面典型”也应该是田管中心,而不是刘翔本人。

  7月11日,刘翔在瑞士洛桑一举打破沉睡13年之久的世界纪录之后,负责掌管刘翔商业开发的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大卫表示:“打破世界纪录,刘翔证明了他作为一名运动员的价值,也让之前关于商业开发影响了他训练的言论不攻自破。”在刘翔与田管中心实现双赢之后,体育总局却依然感到不满,其原因也就恰如魏纪中所分析的那样———运动员参加商业活动所得的收入中,似乎依例将有一部分归中心所有,而这部分据说本应上缴的收入却并未上缴。

  由此不难看出,刘翔成为“负面典型”并不是因为他参与了太多的商业活动,而是在此后的利益分配中产生了矛盾。在当前的“举国体制”模式下,如何妥善解决运动员免费培养与商业价值分配之间的矛盾,已经成为体育管理部门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随着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像刘翔一样蕴涵巨大商业价值的优秀运动员将越来越多,而“枪打出头鸟”显然不是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

  (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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