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四企业获湘西"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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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03 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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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频道邀您加盟谋共赢 2006年地方领导访谈回顾 人民网最受关注地方领导 腐败曝光地方周刊 视频 人民网湘西讯日前,泸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为泸溪县四家企业颁发了湘西自治州“消费者信得过单位”荣誉证书和牌匾,这四家企业分别是泸溪县鑫星磷化厂、泸溪县崛星燃气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泸溪影视文化有限责任公司辛女大酒店、泸溪县自来水公司。截至目前,我县已有12家企业获得该项荣誉称号。 湘西自治州“消费者信得过单位”两年评选一次,泸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按照省消费者委员会文件的要求,在经营生活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商场、集贸市场、旅游服务、餐馆娱乐、维修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中,坚持“企业自愿、严格审查、慎重推荐”的原则,对达到能够依法规范本企业的经营行为,不经营假冒伪劣商品,不提供虚假广告宣传,价格合理明示,服务热情周到选择推荐条件的企业,由企业提交申报材料,经过泸溪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初审,最后由湘西自治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进行市场调查审议,决定授予泸溪县鑫星磷化厂等泸溪四家企业为湘西自治州2005-2006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廖军黄海勇彭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