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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宁:人大监督促政府建立偿债准备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6:08 人民网

  人民网11月10日讯“政府债务规模如果过大,将会严重影响全市经济的快速平稳发展。市政府应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及时制定相关制度,建立偿债准备金,防范和抵御风险。”在浙江海宁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海宁市200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时,针对政府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债务风险增加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的意见建议。

  市政府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十分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了分析研究落实。在反复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于近日制定出台了《海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通知》,加强了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并从今年起建立了偿债准备金,特别是规定了对政府性公司负债建设项目融资计划必须报经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为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债行为,制订出台了《关于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债行为的通知》,建立了债务审批、登记备案、统计分析等多项制度,规范了政府举债行为,促进了财政的健康运行。(许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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