勾搭有妇之夫被揭穿 女子雇凶放炸药报复情人妻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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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7:26 广西新闻网 |
广西新闻网记者梁凯昌 通讯员 蓝海鹰 廖庆斌 马山县白山镇有妻之夫蓝文与当地有夫之妇蓝香因关系暧昧,在被蓝文之妻阻止后,蓝香竟然雇请男友陆林及其朋友潘明用炸药炸毁蓝文之妻的商店。11月6日,马山县法院依法对这起爆炸案作了一审判决,判决蓝香及其帮凶潘明同犯爆炸罪,双双入坐大牢。 互留电话 勾搭暧昧 年轻漂亮的蓝香,出生于马山县古寨瑶族乡一个偏僻的小山村,刚满20岁的她就于2000年出嫁到马山县里当乡。虽说她早已是人妻人母,但风韵仍是不减当年。出于生活需要,蓝香于2005年离开自己的女儿和丈夫,只身来到马山县城一旅馆做服务员打工挣钱。据公安侦查明,2005年7月,蓝香与有妻之夫蓝文在旅馆相识,两人相识恨晚。此后,蓝文和蓝香不但经常相互打电话聊天,而且经常成双成对出没在夜宵摊上,甚至在蓝香服务的旅馆里开房过夜。 被妻揭穿 对骂成仇 俗话说,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自从与蓝香有来往后,蓝文一改往日对妻子的关心。蓝文的妻子几经周折终于查出了经常与蓝文联系的蓝香手机号码,并与蓝香通话,要求她不要来纠缠自己的丈夫。意想不到的是,蓝香在电话那头不但不接受,而且还吓唬蓝文的妻子说,如果不给她和蓝文来往,有她好看。 面对蓝文妻子电话、短信,失去理智的蓝香终于产生了报复蓝文妻子的念头。2005年12月,蓝香找到陆林和潘明,让他们好好“教训”蓝文的妻子。三人决定用炸药炸毁蓝文妻子的服装店,蓝香并许诺先支付给潘明“辛苦费”200元,事成之后再加200元。2006年元月3日晚上12点钟左右,潘明和陆林两人在蓝文妻子的服装店前引爆炸药。次日下午,潘明立马找到蓝香再次取走200元“辛苦费”。据蓝香交代说,由于自己报复心切,为了稳住帮凶,她前后共给潘明支付了540多元“辛苦费”。 案发后,公安机关经过现场勘察和对周边进行的周密调查,于元月13日在马山县里当乡太平镇将犯罪嫌疑人潘明抓获。同日晚上,警方在马山县蓝香打工的旅馆将她抓获。蓝香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人不讳。当公安机关赶到里当乡后,陆林早已畏罪潜逃。经马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爆炸造成蓝文妻子的服装店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5685元。 雇凶报复 国法难容 法院审理此案时认为,被告人蓝香、潘明为报复他人在商业区域故意用爆炸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使他人财产遭受破坏,其行为均已构成爆炸罪。同时,两被告的行为造成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依法予以赔偿。依照我国刑法和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规定,判决蓝香、潘明犯爆炸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蓝香、潘明连带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蓝文妻子经济损失5685元。(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编辑:杨东作者:梁凯昌 蓝海鹰 廖庆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