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具改造单位遭投诉将被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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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18:40 深圳晚报 |
改造单位应服从供气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供气单位的监督,保证天然气转换的安全。对可能产生的安全、质量隐患,有责任向供气单位及时通报处理,避免造成安全、质量问题; 改造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改造单位应根据供气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无偿整改。拒不接受整改意见的,将被处以500~20000元处罚,同时减少工程量 。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定点改造施工资格;改造过程不能满足供气单位提出优质服务要求,改造单位遭到用户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对改造单位予以500~20000元处罚,同时减少工程量。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定点改造施工资格; 改造过程中未经供气单位许可不得向用户推销燃具,如改造单位受到用户投诉,经调查情况属实,对改造单位予以500~20000元处罚,同时减少工程量。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定点改造施工资格; 服务质量差,用户投诉率高,改造中严重干扰用户的正常生活,吃拿、卡、要、接收用户的钱、物,经调查情况属实,对改造单位予以500~20000元处罚,同时减少工程量。情节严重的,取消该单位定点改造施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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