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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危房纳入整治将建安置小区(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0:00 东南早报

  

三类危房纳入整治将建安置小区(图)

  《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实施意见》出台

  早报讯(记者林福龙江海苹)11月8日,泉州市政府正式出台《泉州古城保护与危房整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总面积约6.71平方公里的古城

区如何保护与做好危房整治提出详细的规定。该《实施意见》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为:鲤城区东门环城河、温陵路(不含北段)、乌岸头以西,泉州大桥、防洪堤以北,破腹沟以东,城西环路、城北环路以南的规划区域,总面积约6.71平方公里。

  《实施意见》提出的危房整治实施对象包括:经危房鉴定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的私有房屋、直管公房、集资房和房改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其他危险房屋;局部统一整治片区。

  为有效控制古城人口,缓解古城市政公共设施和环境容量压力,有关部门在鲤城区江南新区划出一定用地,建设安置小区,专门用于解决古城区内危险私房、集资房和房改房的拆迁安置。

  七大片区统一整治

  按照古城控规,初步拟定对米仓巷、西街西段、水门巷、龙头山(包括甘棠巷拓宽)、城南片二期(旧车站片区)、南俊巷北拓、县后街北拓、何衙埕—菜巷拓改等片区实施局部统一整治。整治前,鲤城区政府将组织民意调查。

  私有危房要先申请

  业主持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危房整治,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经规划部门审定后按程序报批,结构及水电专业由业主自行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

  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原则上应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再申请整治;由于析产、继承等原因导致不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危房,经房屋产权主管部门确权后,可按原产权人的名义申请整治,整治后的房屋权属不变;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的,应按规定报土地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申请办理有关基建审批手续。

  古城建筑修旧如故

  属于古城控规确定的一类保护传统民居与近代建筑,不允许翻建,只能进行局部“修旧如故”的维护或加固维修;属于古城控规确定的二、三类保护传统民居与近代建筑应以抢救保护为主,能修复的原则上应按原样进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按原地、原层、原样式进行翻建。建筑内能体现传统生活文化氛围的各种要素,如水井、树木、牌匾及原有可利用的构件等应予保留。

  一、二、三类保护传统民居与近代建筑,在古城控规及现状调查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论证及法定程序报批后确定,向社会公布并挂牌进行保护。古城风貌保持较好的传统街巷应严加保护,危房整治不得破坏街巷原有的风貌特色、临街立面、街巷尺度、建筑环境。

  位于三大重点保护片(开元寺保护片、中心区保护片、城南保护片)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私有危房整治,其建筑风格、尺度应与文物保护单位及整个建筑环境相协调;中山路两侧危房整治原则上不得拆除原立面,特殊原因确需拆除者,应严格按原式样复建;位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控制范围内的私有危房和中山路两侧的危房整治,设计方案应报文物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整治直管公房提供廉租房

  直管公房的危房整治,原则上由房管部门按照市政府的部署组织实施,并应考虑向困难户提供一定数量的廉租房,位于局部统一整治范围内的按局部统一整治方式组织实施。

  集资房和房改房的危房原则上不再由原业主组织

  翻建,由政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进行安置。

  两类危房不再个案整治

  列入局部统一整治范围内的危房和因基础设施建设需要退让以及文物古迹、古树名木保护需要而无法单独整治的危房,在征得业主同意之后,由鲤城区政府统一收购(经济困难者可向政府申请廉租房),或者由鲤城区政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规定提前进行安置。鲤城区政府收购后应及时对原有危房实施拆除,消除安全隐患,原有土地经鲤城区政府收储后,按城市规划要求使用。

  弱势群体免收两费

  由政府统一组织实施的局部统一整治项目,实行四项优惠政策:按规定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优先用于小区的配套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按有关规定执行,如确需缓交或减免的,按规定程序报批;项目原有建筑面积免交人防异地建设费;项目实施单位账证齐全,各项税费实行查账征收。

  凡经批准整治的私有房屋,其整治后建筑面积未超过原建筑面积的,免收配套费,超出部分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户、残疾人或孤寡老人等困难弱势群体,免收测量费和危房鉴定费。相关新闻本月中旬起受理整治申请

  早报讯(记者林福龙江海苹)市城乡规划局将于本月中旬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私有危房整治审批窗口,开始预受理申请。

  古城私有危房整治将采取由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申报、各相关审批部门联合审批方式。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危房进行摸底,并组织危房业主向市危房鉴定机构提出危房鉴定申请。

  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危房业主持鉴定报告等有关材料,提交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私有危房整治审批窗口申请领取《个人建房申请审批表》及《规划设计通知单》,危房业主按照规划部门下达的规划设计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组织建筑方案设计,由街道办事处审核并统一汇总,分期分批向市行政服务中心私有危房整治审批窗口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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