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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品牌燃气灶具 仅1/10送检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0:38 东南快报

  厦门市市政公用协会副秘书长梅炳全透露,厦门市场上有近300种品牌的管道燃气器具,而目前送检并合格的仅1/10。

  据介绍,厦门从去年底开始,陆续发放“厦门市管道燃气器具气源适配证书”,但到目前为止,仅27个品牌68个型号的管道燃气器具通过气源适配性检测,被允许在岛内销售,仅占厦门市场上燃气灶具销售品牌的1/10,但实际上,其他未送检的很多品牌仍在销售。

  梅炳全强调,使用未经检测、可能与厦门天然气气源不适配的燃气具,会存在燃烧效率低、产生一氧化碳,甚至发生煤气中毒、爆炸和火灾等事故的隐患。

  梅炳全告诫消费者,在购买管道燃气器具时,不仅要看燃气器具是否贴有“厦门市管道空混气适配标志”,还应核对所购买的燃气器具型号是否是适配证书上的型号。如果对型号合格与否不清楚,可电话咨询厦门市市政公用协会或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公交与燃气管理处。

  据悉,相关部门近期将展开第二次检查,二次检查若再发现问题,不仅要将违规产品撤柜,还将对企业进行相应处罚。

见习记者 高金环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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