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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出售收入 厦门明确使用方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0:38 东南快报

  厦门进一步明确了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使用方向。记者获悉,厦门市国土房产局与厦门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重申了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的缴存和管理。

  根据《通知》,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主要将用于货币化补贴和解决房改历史遗留问题,改制企业向退休职工发放住房提租补贴,单位完成住房货币化补贴及亏损或改制企业向退

休职工发放住房提租补贴完成后,可申请解除专户管理。

记者 罗联璧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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