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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明禁二代证人像采集点打印照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1:4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据新华社电为从根本上杜绝在办理第二代身份证过程中借打印照片收取费用的问题,11月10日,公安部召开会议要求,从当天起,各地派出所人像采集点一律取消打印照片业务。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对人像采集点、人像采集设备供应商和人像采集工作人员的管理,严禁假借公安机关之名,强制群众打印照片,收取费用。凡是被举报存在

乱收费、强制打印照片的人像采集点,一经查实,要立即取消其人像采集资格,并把相关人像采集公司、设备供应商清理出二代证人像采集市场。

  公安部还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按照国务院规定,争取当地政府尽快解决换发二代证所需经费,特别是要尽快为派出所配备人像采集设备,免费为群众照相。凡是已经采取市场化运作的地方,要立即停止与人像采集公司的合作,由政府出资,购买人像采集设备,免费为群众照相;凡是经工作仍不能解决经费的,有关省、区、市公安厅局要将情况报告公安部,由公安部汇总上报国务院。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要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二代证工本费每证20元,丢失补领每证40元,临时居民身份证每证10元。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收取其他费用。公安部决定,各地要立即对二代证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凡是存在乱收费问题的,对县市公安机关负责人、治安户政部门负责人和公安派出所所长,一律追究责任;对公安部已经通报的举报投诉,要在20日内调查核实完毕,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处理结果要迅速上报公安部。再发生乱收费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处理。公安部还要求严禁强制群众接受邮递服务。(徐京跃刘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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