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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不起房拿市长是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2:15 大河网-河南商报

  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在近期内出台十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详见今日本报A12版)

  这仿佛是一则大快人心的消息。网友的反应可资佐证。尽管该措施尚且待字闺中,

许多人俨然心花怒放、开始翘首以盼了。但是,我对此不得不保持谨慎的乐观。

  首先,该措施存有如何量化的困境。中低收入家庭的标准是否已经明晰?据悉,申请者资格的认定标准,应由当地政府按当地职工上年年平均收入水平作为参考依据。由当地政府来核定职工年均收入水平,究竟有多大程度的可信度?尤其在追究责任的高压下,这一核定是否走形,值得存疑。

  其次,该措施也面临难以操作的现实。近年来,无论是基础教育发展还是环境资源评价指标,甚至连民意调查、荣辱观教育等等都被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应该说初衷都是良好的,但是至今,就笔者目之所及,未曾看到有官员因上述考核内容不过关而被问责的事例。原因就在于,考核内容容易制定,操作起来却不容易,如何追究更是语焉不详。

  最后,也是问题的关键之处,该措施流露出“全能政府”的思维,一切由政府大包大揽,有违市场经济的要义。把一切推给政府、推给主事的市长,反而会好心办错事,到最后受伤的还是老百姓。

  ■石朝云(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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