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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政:穷人买房难市长要负责 问责标准:10年积蓄买不起80平方米经适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2:16 大河网-河南商报

  据新华社江西11月10日电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在近期内出台10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

  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

  这是江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新雄在9日就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基本住房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时明确表示的。

  吴新雄表示,江西各市必须按不低于年度房地产开发指标总量的20%比例建造经济适用房(不包括拆迁还建房);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按当地中低收入家庭用8~10年积蓄,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住房的水平来确定;江西省还规定,各地经济适用房应由各地政府负责建造,按照便民利民原则合理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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