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平顺:四项制度保障农村阳光财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4:56 山西日报

  本报讯乡村换届结束后,平顺县多数行政村实行了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一肩挑”,对村委主任(党支部书记)的监督也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该县纪委监委在全县263个行政村均设立了纪检监察机构牞消除了农村无纪检这个“盲区”,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纪检网络,建立完善四项工作制度,对村级财务和农村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管理。

  一是“两议”制度。即凡有与村民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以及重大资金使

用时,必须事先征求各方面意见,经支、村“两委”研究,提交党员代表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二是“两权分离”制度。即村财务支出时,实行村理财小组审批和村委主任签字制度。三是“村账乡管”制度。就是通过成立乡级会计核算中心,在全县逐步推行村级报账制。四是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凡涉及村级发展规划情况、土地和宅基地审批情况、国家投放和社会资助的各项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扶贫款物接收发放等情况,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进而大力推进农村村务、政务、财务和党务公开。(刘沁梅王建军)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