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助交警一日破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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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6: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 ||
发案现场:尸体血肉模糊 7日晚9时许,在高明大道52km明城镇对开路段处又发生了一起车辆撞死行人后肇事逃逸的案件,这已经是高明区今年以来发生的第11宗该类案件。 办案民警发现,肇事车辆已不知去向。经过现场勘查,除了尸体和几截尸块外,民警只发现了几小块汽车黄色的转向灯灯罩塑料碎片。根据尸体被碾压的程度、刹车痕迹和遗留碎片,办案民警大胆地做出推断:肇事车辆为大货车的可能性极大。 “电子警察”发现线索 民警现场走访多名围观群众,却找不到目击证人。在大队领导的指挥下,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是继续在周边寻找目击证人;另一路找道路视频监控录像资料,寻求“电子警察”的帮助。经过办案民警反复翻看、认真筛选和仔细甄别:一辆号牌为粤WB0609号的平头大货车进入民警的视线,种种迹象表明,此车肇事可能性极大。 肇事司机云浮落网 经过多方查找和布控,第二天上午8时许,高明区交警事故中队办案民警终于寻找到了粤WB0609号的平头大货车的踪迹,原来该车在广东云浮一带出没。 在云浮警方的协助下,民警找到了犯罪嫌疑人李某的家,没想到却扑了个空,通过了解得知李某已经把肇事车开往广宁县运竹子。为了防止肇事疑犯逃脱,办案民警马上请求广宁县交警设卡查截。 当日晚上7时许,广宁县交警在某卡哨把李某人车并扣,肇事疑犯李某(男,24岁,云安县人)束手就擒。 经过审讯,李某初步供述了7日晚在高明大道因思想麻痹,来不及避让撞死行人后,因为害怕赔偿和承担法律责任而故意逃逸的犯罪事实。至此,“11·7”明城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在案发24小时内成功告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