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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医院报销80%全年补偿最高2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6:3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杨进 通讯员刘希、邓勇)记者从南沙区卫生局获悉,2007年南沙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方案做出重大调整,区内镇级医院报销80%,纳入定点医院范围的区外医院报销40%,全年累计补偿最高金额为2万元,另有1万元重大疾病救助金。此外,南沙明年将全部取消番禺区内镇级医院为南沙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南沙区内的9所镇级医院明年将全部承担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的工作,赔付金由去年的70%将提高到80%。

  据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均办理合作医疗证,身份证和合作医疗证是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办理住院和报销结算的有效证件;全区低保户人员参合金从2006年城乡合作医疗区级财政资助费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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