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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保安打业主物管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7:07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殷文静)家住南京玄武区某花园小区的业主乔先生,因停车问题与小区内两名保安发生争执,两保安将乔先生打伤后逃逸,遭警方网上通缉。日前,这名受伤业主将保安所在的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院。

  据乔先生诉称,今年5月31日晚9点左右,他驾驶出租车回到自己居住的小区。停车时,因没有车位,小区物管公司的保安让他将车停到小区大门对面的空地上。就在他停好车

准备回家时,一名姓谭的保安过来,以车子停放不合理为由,要求重新停车。乔先生照做了。重新停好车后,谭某认为乔先生的车停得仍不合理,容易被其他过往车辆刮坏倒车镜。还表示,倒车镜一旦被刮坏,与他们无关。“你是保安,应该对业主的车辆安全负责,怎么能说无关……”乔先生的话还没说完,谭某就冲上来挥拳殴打。而旁边另一名姓谭的保安见状,也来帮忙,当场将乔先生打昏,致其身体多处受伤。经警方鉴定,乔先生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依法应追究两名保安的刑事责任。但事发后,两名谭姓保安外逃,目前正被警方网上追捕。

  乔先生认为,这两名保安为物管公司聘请,依据有关规定,物管公司应对两名保安对其造成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责任。于是,乔先生将该物管公司告上法院,索赔各项损失6万余元。

  据了解,近年来,业主的生命财产遭小区保安侵害现象屡屡发生,该院已受理多起这类的案件。据办案法官分析,保安频频作案,一是物管公司对聘请的保安人员素质把关不严。有的物管公司为了省钱,私自聘请一些社会闲散人员。二是目前的保安档案监管途径单一。一些单位在招收保安时,建档内容简单,往往只登记家庭地址、身份证号码。虽然一些正规的保安服务组织有相对健全的档案,但也仅局限于保安公司内部;因为信息多没上网,外单位查寻很麻烦,大多放弃查询。这样因此给一些保安钻了空子,“犯事”后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继续作案。针对此类案件频发的原因,玄武法院将于近期内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加强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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