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开展“借款服务” 法律专家称此举违法(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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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7:27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严珑 实习生 余莎)私下借款给同学,每周收取一定的“服务费”。近日,这类“借款服务”广告贴进了武昌某高校南湖校区。 昨日下午,记者在该校区南附楼附近操场看到,篮球架、公用电话亭和墙壁上,多 处张贴了“短期小额借款服务”广告,上面写着:为方便广大同学短期现金周转,解决同学们由于现金不足所带来的不便,现推出短期小额借款服务,借款金额为100—200元,每周收取少量服务费,有需要的同学与我们联系。随后,记者拨通广告上的联系电话,佯称要借款。一男子接通电话后称,他也是该校学生,借款对象仅限于本校学生,每人每次最高只能借200元,每100元每周服务费2元。借款者需写下欠条,并抵新版身份证。广告贴出后,已有多人与其联系过,但目前暂时还未借出一笔。 学生们对此持什么态度呢?记者询问了10余名学生,大多数人表示无所谓,实在经济紧张,可能考虑去借。只有1名学生认为此举涉嫌违法,不应提倡。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张荣芳称,此举涉嫌违法。有偿借贷只能由法定金融机构进行,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从事此类业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