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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建经济适用房不再上市交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8:06 红网-湖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记者 孙晓胜)从北京市建委获悉,北京市正拟定《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今后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将封闭运作,不得上市交易,确需上市的由政府按原价收购。

  据北京市建委住宅发展与保障处处长程建华介绍,今后北京市新建经济适用住房单套户型面积全部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主要户型面积为60-80平方米。市建委已叫停一些经

济适用住房项目大户型的销售。对于天通苑未售出的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由开发商按当地地价水平,补交每平方米590元的综合地价款后按商品房出售。

  针对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投资获利空间过大的问题,北京市建委正积极研究调整再上市交易政策,主要思路是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提高上市时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比例。目前,补交综合地价款的比例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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