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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爱助学 阳光行动(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8:19 天津日报

  

博爱助学阳光行动(图)

  日前,和平区南营门街青年志愿者为身患重病家庭困难的学生李隆进行了爱心捐款,当孩子的父亲接到捐款后感动得热泪盈眶。孙继武徐映辉 摄本报讯(记者张鸣岐)昨天,由市红十字会、市教委等部门发起的“博爱助学——阳光行动” 募捐活动全面启动。

  “博爱助学——阳光行动”旨在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不能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生活困难而辍学”的号召,举社会之力资助家庭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协助政府增加对特困生的救助渠道,努力营造和谐天津的良好氛围。从2006学年起,每年面向在津就学家庭生活贫困的大中小学生实施救助。陈清霞女士捐赠的100万元善款是本次活动收到的首笔,也是最大的一笔捐款。

  按照本市《博爱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凡在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就学的学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以向所在的学校申请资助: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学生;2.由于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3. 孤残学生或残疾家庭子女。发放本着品学兼优或学有所长者给予优先资助的原则,由市红十字会同市教委在全市各区县的大、中、小学中每年资助150名最贫困最需要资助的学生。主办单位成立的受助学生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上述基本申请条件,根据学生申报的情况以及学校、区县红十字会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核意见实施救助。

  本次活动的资助标准为:大中专学生每人每年1000元;中学生每人每年600元;小学生每人每年400元。社会爱心人士和单位可以根据资助标准和捐赠意愿,与特困学生结成“一帮一的扶助对子”,捐款额度不限。市红十字会公布24小时助学捐款热线27302754,有工作人员随时接待社会各界的爱心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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