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滩地之争官司终审有果——中牟县政府“决定”被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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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08:29 大河网-大河报 |
本报郑州讯今年6月,由于黄河滩地使用权产生纷争,中牟县雁鸣湖乡九堡村村民委员会不服中牟县政府土地分配决定,一纸诉状将该县政府告上法庭(本报曾在6月6日报道过此事)。昨天上午,记者获悉,经审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了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中牟县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被撤销。 2005年9月28日,根据雁鸣湖乡政府的请示,中牟县政府作出《关于黄河堤防118坝 下延工程新闪出国有滩地的处理决定》,将有争议的1500亩国有黄河滩地按东西宽度划分为10等份,其中,九堡村获得2.5份使用权,与该村相邻的万庄村得到7.5份。当事一方九堡村村民委员会认为,县政府将不足千亩的黄河滩地认定为1500亩,是没有根据的,不服这一“处理决定”,遂将中牟县政府推上被告席。今年8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中牟县政府作出的土地分配决定,诉讼费100元由中牟县政府承担。一审判决后,本案第三人中牟县雁鸣湖乡万庄村村民委员会不服,上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省高院认为,中牟县政府作出行政决定行为时,没有接到有土地使用权的双方当事人的申请,没有事实调查程序,没有到现场勘验,没有对当事人送达处理决定,故该县政府的行政行为依法应予以撤销,遂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记者孟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