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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大盗窃收赃案审结 涉案金额逾8万9名案犯全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0:25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周政光 通讯员杭小峰)在35天时间里,何某等八人作案16起,盗窃了1071条香烟及其他物品,涉案财物价值89156元,作恶多端的案犯和专门收购赃物的谢某,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处罚。昨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特大盗窃、收购赃物案件。

  据了解,今年4月17日至5月21日,何某等八人采用强行拉开拉闸门等方式,在南宁

市不同的地点作案16起,盗窃香烟1071条、电脑主机两台、扫描仪、mp3各一台,mp4四台,笔记本电脑一台、电子产品一批、白银首饰品1270克,涉案财物共价值89156元。这伙人盗得香烟后将这批香烟卖给谢某,得款33060元。而谢某明知上述涉案香烟无合法销售手续,系非法所得,仍然收购。

  青秀区法院的法官认为,八名案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分别合伙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谢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收购赃物罪。根据九名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分别判处何某等9人十年,六年,五年,四年,一年,拘役六个月等刑罚,并各受处罚金1000—5000元不等。

  编辑:黄皓作者:周政光 杭小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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