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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通报5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0: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1月10日讯 记者郭晓宇 卫生部今天通报了5起卫生行业商业贿赂典型案件。据不完全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90件,涉案总金额超过5700万元。已被刑事处理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

  2005年下半年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和卫生部的安排,在各

地党委、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查处了一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天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件分别为:福建省南平市卫生局原局长李某及其配偶危某受贿案;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卫生局原局长余某受贿贪污案;四川省乐山市人民医院原院长邱某和该院设备科原科长康某受贿案;辽宁省抚顺市中心医院徐某受贿案;重庆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五起案件均已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通报说,分析已查结的396件案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案件主要发生在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卫生材料采购方面,占案件总数的89.9%。二是案件涉及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公务员、医疗机构的领导干部、行政科室和临床科室负责人,还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事业单位的干部。三是商业贿赂行为较为隐蔽,方式和手段多样。四是在招标采购、基建维修活动中的商业贿赂涉案金额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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