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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个手术就能根治精神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3:0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徐红霞

  【金陵晚报报道】通过外科手术就可以使精神疾病患者的思维恢复正常?因为听信医院的宣传,赵伟夫妇将患有20年精神分裂症的女儿送往医院手术,想让她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可没想到的是,女儿术后不仅精神疾病没有好转,还出现了肢体偏瘫、大小便失禁等症状,“需要终身护理”。

  精神病人术后成偏瘫

  赵伟诉称,20年前,女儿赵怡患上精神分裂症,一直情绪低落、脾气暴躁。

  2004年9月,他们在某医院的宣传册上看到,该医院的“立体定向手术”能根除精神病,“95%以上的患者可以恢复得跟正常人一样”,而且安全系数较高。

  2004年9月10日上午,他们将女儿送到医院就诊,25分钟后女儿就被推上了手术台。手术结束后,他们发现女儿很快出现右侧肢体瘫痪、失语、大小便失禁。院方表示这是“脑血管痉挛,是暂时的现象,过几天就好”。症状持续了43天,医院为其做了颅脑检查,结果显示“属于颅脑基底节区出血,其影响的功能与患者右侧肢体偏瘫、大小便失禁完全吻合,但已错过了最佳抢救时机”。

  司法鉴定结果为女儿4级伤残,需要终身护理。

  赵伟认为,女儿以前虽然也患精神病,但在药物控制下基本生活仍能自理。

  去年9月,赵伟夫妇将医院告上法院,索赔57万元。

  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

  昨天上午,白下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赵怡的代理律师表示,医院的虚假宣传导致了手术的发生,而在手术前院方也没有对患者进行颅脑手术前的常规检查和准备,“这种手术其实是一种仍处在医疗实验阶段的手术,具有高风险性,可患者却在入院25分钟后就被推上了手术台”。而术后患者出现偏瘫等并发症时医院也没有及时检查,贻误了最佳治疗时机。

  代理律师同时提交了南京医学会出具的鉴定书,鉴定书中明确该病例不属于医疗事故,但院方存在术前准备仓促、术前同意书欠详细、对术后出现的并发症(右侧偏瘫)未进行及时检查以尽早明确诊断的不足。

  精神病人赔偿啥标准

  庭审过程中,院方承认手术过程存在不足,但不存在不规范行为。赵怡术后出现的情况属于并发症,跟医院的手术没有因果关系,而所谓的虚假宣传也只是原告方的断章取义,“我们医院从上世纪90年代末就开始做这项手术了,并不具有高风险,其他医院也有做的”。

  对于14万余元的伤残赔偿金和1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院方认为,赵怡本来就有精神疾病,不存在因伤致残的情况,因此这两项请求没有依据。

  “精神病人在精神损害赔偿和肢体伤残赔偿上应与正常人平等”,赵怡的律师表示这两项请求并不是针对她原来的精神疾病,而是完全针对手术后的肢体残疾提出的,不能因为她是精神病人就降低了其肢体残疾的赔偿标准。因双方都有意调解,本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了解,这是南京首例用外科手术治疗精神疾病引发的诉讼。(文中人物系化名)

  (编辑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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