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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批发零售不合格即退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3:16 新闻晚报
□记者王

  晚报讯由商务部草拟的《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昨天起至本月25日在商务部官方网站公开征求意见。记者发现,这一新的《办法》对食品流通市场的管理制度做了较为详尽的规定,规定食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应建立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管理制度。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特别强调食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管理制度,比

如“协议准入制度”要求市场与入市经销商签订食品安全保证协议;“索证索票制度”则规定市场对入市经营的食品实行索证索票,依法查验食品供货者及食品安全的有效证明文件等等。

  其中,《办法》还特别强调食品批发和零售市场应建立“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对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记录在案。“发现在本市场销售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确认,市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依法报相关部门处理。”

  此外,《办法》还对食品批发、零售市场现场制作食品制定了相关规范,规定市场现场制作销售食品应当具备保障食品安全的设施设备和条件,远离污染源,并在消费者可视范围内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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