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贵重商品上好“三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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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3:16 新闻晚报 |
□记者王 晚报讯近日发生在上海闹市街头的黄金抢夺案给沪上所有经营贵重商品的专卖店和商场专柜敲了一记警钟。记者昨天获悉,市经委将于近日出台管理办法,对贵重商品专卖店、柜台在人保、物保和技保方面的防范措施作出具体要求。据悉,这一管理办法将很快下发到各相关商场和专卖店。 据市经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沪上部分经营贵重商品的专卖店和柜台防范措施有以下 几大问题:■保险箱设置不规范据了解,经营贵重物品的商店每天关门后都会把贵重商品锁进保险箱,按照相关规定,这样的保险箱应被固定在墙上或地上,而现在很多店里的保险箱都是不固定的,这也间接给不法分子有可趁之机。 ■店门设置不合理按照有关规定,黄金首饰店的店门应该设置为只能朝里开、不能朝外开,门口需安排专门的工作人员为顾客拉门。目前不少首饰店的店门或是朝里朝外都能开的,或是只能朝外开,这也是一个安全漏洞,不法分子在手拿东西的情况下也可以方便地推门而出。 ■工作人员缺乏培训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贵重商品专卖商店的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安全培训,不知道在遭遇抢劫等突发情况时该如何应对,有的连报警器在哪里都不清楚,也不知道该怎样使用报警器。 ■设备保养不及时相关部门在调查中发现,有的首饰店里虽然安装了摄像头,但摄像头其实早就坏了也没人修。 市经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即将下发到各相关商场和专卖店的贵重商品经营管理办法将对以上提到的种种情况加以规范,要求这些商场和专卖店在人保、物保和技保等方面上好“三保险”,加强安全防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