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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快评:不要让摩托车成为农村交通安全“杀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3:55 新华网

  新华网南宁11月11日电(记者梁思奇)北海市交警部门统计显示,今年1月到10月,全市发生涉及摩托车的交通事故151起,死亡47人,分别占全市交通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的53%和59%,而这些事故大部分发生在农村道路。

  由于经济收入增加和农村道路改善,越来越多的摩托车进入了农民家庭,在不少地方的农村,轻便、灵活的摩托车不仅成为代步工具,而且成为农民劳动生产的帮手,大有取

代自行车之势。但是,有关部门对于农村摩托车的管理和服务却较为滞后,使得摩托车交通违法成为一种常见现象。以北海市合浦县为例,全县现有摩托车9万多辆,发放的摩托车驾驶证却只有3.9万多本,剔除车辆报废等因素,意味着相当部分农民是无证驾驶;除此之外,酒后驾车、超载、不戴头盔等危及安全的行为也较为普遍。

  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速度快,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是交通安全的防范对象。城市由于道路设施完善,警力较多,管理较为到位,交通安全有较好的保障;相比之下,包括摩托车在内的大量机动车进入农村,在交通安全管理方面,财力、人力、物力的投入都未能跟上。硬件上,农村道路路况差,等级低,一些危险路段未能及时整治;软件方面,未能有效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教育,对驾驶员培训和验证、办理车辆入户等缺乏便农措施。记者了解到,在考取驾驶证推行“无纸化考试”后,不少农民因为没有接触过电脑心生畏惧,不愿参加驾驶技术培训考试,加剧了无证驾驶的现象。

  交通安全,人命关天,北海市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占总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六成,无疑是一个警钟。《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一部覆盖全国城乡的法律,不是只适用于城市的法律。各地应高度重视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滞后问题,积极开拓思路,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的管理和服务,避免摩托车成为伤害农民的“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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