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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受贿深圳五法官被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4:33 金羊网-羊城晚报

  “指定拍卖”牵扯一名副局级四名处级,深圳市检察院昨天通报案情

  本报深圳讯记者冷雪冰、易建成报道:今年6月至10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有五名法官被逮捕,包括一名副院长、三名庭长和一名已退休的法官。昨天,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该案情的有关情况。

  今年5月上旬,深圳市检察院接到群众关于深圳中院法官涉嫌受贿的举报,市反贪局开展了初步调查,并取得相关证据。然后,开始对中院法官廖昭辉、破产庭庭长张庭华、涉外庭庭长蔡晓玲、执行局二处处长李慧利、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裴洪泉等开始调查。

  据了解,检察院最先从已退休的法官廖昭辉开始调查,发现廖昭辉在任执行庭法官期间,曾收受一拍卖公司老板林某的贿赂。2006年5月31日,廖被深圳市检察院立案侦察,6月2日被刑事拘留,6月9日被逮捕。

  其后,检察院的调查矛头指向新上任的民七庭(即破产庭)庭长张庭华。今年6月6日上午,刚刚搬到新办公室的张庭华被逮捕,随后检察官在他的汽车里搜出巨额现金。6月20日,张庭华被逮捕。犯罪嫌疑人蔡晓玲利用指定拍卖行拍卖破产财产的职权,从中收受贿赂,于6月19日被逮捕。根据初步查明的事实和证据,犯罪嫌疑人裴洪泉、李慧利均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巨额贿赂,案情正在加紧侦查之中。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白新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上述三案的侦查工作已接近尾声,侦查终结即依法提起公诉。

  白新潮检察长说,这几起案件的主要犯罪事实均发生在几年之前,由于当时深圳中院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还不够健全,部分案件的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由审判、执行部门的法官予以指定,使得少数人得以利用制度上的漏洞,谋求私利,中饱私囊。案发后,深圳中院态度鲜明地支持、配合检察机关的办案工作。检察院在查处上述案件的过程中,没有影响深圳中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五名犯罪嫌疑人简况

  犯罪嫌疑人廖昭辉,男,1956年3月1日出生,原任深圳中院副处级审判员,已退休。

  犯罪嫌疑人蔡晓玲,女,1960年11月17日出生,案发前任深圳中院民四庭庭长,正处级。

  犯罪嫌疑人张庭华,男,1964年9月21日出生,案发前任深圳中院民七庭庭长,正处级。

  犯罪嫌疑人裴洪泉,男,1956年12月19日出生,案发前任深圳中院副院长(副局级)。

  犯罪嫌疑人李慧利,女,1962年6月11日出生,案发前任深圳中院执行局执行二处处长,深圳市福田区人大代表。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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