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我关心的是市长责任如何被“追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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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5:10 浙江在线 |
江西省委、省政府决定,将在近期内出台十项“铁律”,以确保全省中低收入家庭只用8-10年“净”积蓄,就能买得起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房。江西省政府还将与各市市长签订相关责任状,如果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这是江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吴新雄在9日就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基本住房和群众代表进行座谈时明确表示的。 任何有关房价降低的消息都是令人兴奋的。对于老百姓来说,江西省的“如果中低 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的直接责任”的消息尤其让人感奋。看起来,压在人们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住房要搬掉了。可且慢高兴太早,现在还只是美好的“纸上谈兵”,事情还没有真正实现。实践早就告诉我们,没有真正实现就有可能变味。房价能否降下去?这是肯定的。然而,我们老百姓最希望看到的房价下降却至今未见踪影,就连我们一直在津津乐道的上海房价下降,现在也被证明完全是误传。中央关于房价的调控政策一再下达,但房市依然坚挺。 “铁律”两字让我们敬畏,但敬畏到百姓心中的是目的能否真正实现。房子是关系到民生的大事,它也不局限于市场。政府的力量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我相信,只要市长愿意,房价是会降下去的,中低收入家庭肯定也能买得起基本住房。问题的关键在于市长会愿意吗? 尽管江西将实行市长负责制,尽管省政府主要领导和各市市长签订责任书,列入全年干部考核内容,并在年底检查验收,但到底这项指标占到市长考核的比例有多大,我们不得而知。如果分量较轻,估计功效是不会太大的。如果关系市长们的前途命运,可能会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江西更为详细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还没有全面出台,到时候还要向全社会公布,在我看来,同时出台的还应有“市长责任如何被追究”的条例。事关民生大事,市长们应该将其放在首位,老百姓连住房都未能解决,能说市长们是称职的吗?市长应当为民争利,应当为民谋福利。(浙江教师)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