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教育为主少处罚 多数人不知规定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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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5:30 信息时报 |
虽然《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已出台了近10年,但广州近年对违规或不文明养狗行为多采取教育批评的方式,很少处罚。而记者昨日采访中发现,很多市民对该管理规定的细则并不是很了解,尤其是对不能养躯体长超过60厘米、高超过40厘米的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这一条,受访者几乎都不知道。所以谈到禁养大型犬的问题,不少“犬主人”都有话有讲。 “不能以体型为标准” “禁养大型犬,其实是有必要的。”尽管家有斑点狗“点点”,但成小姐对这一规定表示赞成。她说,不论从外形还是内在来看,大型狗只确实对人存在一定威胁,而且带出带进都不太方便。 不过,成小姐也持有保留意见。“实际上,很多大型犬都比小狗更温驯。狗是否有威胁,主要是跟它们的性格有关。禁养不能光以体型为标准。”成小姐提议,对于那些体型大、性子烈、确实有威胁的狗,可以单独列出一个禁养名单。另外,可以制订一系列标准,表明禁养狗只的特征,让养狗者心中有数。 “大型犬难管制不安全” 家养小型京叭的谢小姐认为,大型犬、烈性犬确实应禁止上街,因为“体型太大、太重的狗很难拉得住,带它们外出时不容易保证安全”。 不过,谢小姐同时认为,“只要狗主对狗只负责任,就不应该受到过多的干涉。”“狗是无罪的,责任都在狗的主人身上。”谢小姐认为,只要定期为狗打防疫针、外出时为狗戴好狗绳,就能避免很多“狗问题”的产生。 时报记者 黎詠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