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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来时支票:概念先行,政绩殿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5:40 信息时报

  在这个浮躁的炒作年代,概念实在是个热门的题材。在汽车行业中,概念车被视为验证新技术、展示科技实力、体现企业文化的舞台,厂家的得意之作均会在全球重量级的车展上进行展示;而在统计学领域正全力炒卖的,无疑是在中产者或者中间阶层这个“舶来品”的概念基础上,捣鼓出来的所谓“新中间阶层”概念:“国情研究会定义新中间阶层:月收入最低2000元”(《法制晚报》11月10日)。

  姑且不论调查样本中七成左右月收入都高于低限,在4000元以上,这低限2000元的标准是如何估算的。一个家庭月收入2000元能解决多大的实际问题?想必每一个当家的都十分清楚。既然是权威的调查,是否计算过房子、医疗、教育等生活成本总和与收入的合理比例?而中西部地区月收入2000元与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收入6000元每月有何不同,调查时是否考虑到地域经济物价差异?更别说“家庭收入低限确定为2000元”并未说明是全家总收入2000元,还是人平2000元,这里的家庭到底是以几人为基准统计单位?这样的“官方标准”实在很可疑,难以放之四海而皆准。

  据说,“由于进行此次调查的中国国情研究会负责人皆来自国家统计局,有着很高的权威性”,如此一个技术性、科学性都欠奉的调查结果,等着大家对号入座,过分强调其官方身份赋予的“权威性”,以便让老百姓仰慕。我想目的只有一个,让大家有满足感和幸福感,跟“英美知名大学联手发布未来经济地图:2015年中国‘回到’汉朝盛世”(中新网9月23日)的新闻一样,给芸芸众生提供了充足的YY空间:我国也是橄榄形社会结构了,俺也算中产阶级了。于是乎,社会稳定和谐了,欣欣向荣了,歌舞升平了。

  而参照近年来油、电、水、燃气等公共产品好像开运动会似的涨价竞赛,有充足的理由怀疑,是不是有啥生活必需品又要涨价了,先来创造舆论:“你们这些新中间阶层,作为社会稳定的中坚力量和基石,应该为国家多做贡献”。

  有经济学者指出:很少听说西方哪个国家搞过什么中产调查,更少有给中产者下明确定义的。所谓“中产”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政治的、社会的概念。在西方国家,确定是否“中产”,不光看收入,关键看是否具有“共同的身份认同”。关键是其社会政治态度必须是“趋向温和的改良主义和道德的相对主义”。

  两千多年前的孟子都知道:“民之为道也,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意思是说:对民的道理是,要使老百姓都有一定的稳固的产业,他才能有一定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着眼于长远好好过日子。所以孟子说:“夫仁政,必自经界始”——行“仁政”首先要使老百姓有自己的土地。如果在这个阶层能有房子,再加上孩子上学不愁、生病不怕,倒也快活了,那么“新中间阶层”的“产”在哪里?这个疑问不能得到解答,又谈何“对社会公共事务有一定的发言权及影响力”(“新中间阶层”的六大标准之一)?现今这所谓的“新中间阶层”,不过是个美丽的肥皂泡罢了。

  说到“恒产”,房子无疑是其中之一。据说“金融政策为投资热刹车,楼市感受极度深寒”(《上海证券报》11月8日),但楼市的冬天仍然没有以房价下降这一最直观的方式体现出来,因此“江西中低收入者买不起房将追究市长责任”(新华社11月10日电)实属爆炸性新闻。

  仔细审读这貌似放卫星的“铁律”,其针对主体不过是经济适用房,因此,那些没指望买经济适用房的江西老百姓只怕会吃“空心汤团”,白欢喜一场。所谓此举涉嫌以行政手段干预市场定价的指责,更是无的放矢。比较有价值的信息,是明确了当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只能等于全省中低收入家庭8~10年的收入。

  回归“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定位,用行政手段加强对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执政者对“居者有其屋”概念的新诠释,在某些地方政府的权力资本与房地产商的金钱资本沆瀣一气、使中央的宏观调控大打折扣的背景下有这样一个表态,显然就算是作秀也比别的地方在“天价房价“的基础上绕“稳定”的文字圈子强。

  但这项规定一旦脚踏实地回归到最朴素的标准界定和数额量化上来,明显失之笼统:经济适用房占开发总量的两成,可中低收入者在居民中的比例恐怕远远高过这个比例,如何解决这个供给与需求之间的矛盾?再则谁能界定中低等水平家庭8~10年的“净”积蓄该是多少?买不起房就追究市长责任的起点户数是多少?

  或许这种“铁律”可以理解为一种表态:加强对地方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和问责力度,以强力的行政手段促使地方政府强化对楼市的监控力度,并保证弱势群体最基本的居住权。但如何把考核、评定落实到位,同样语焉不详。

  居民住房水平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资源等因素,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无疑应当采取更多的切实可行措施。而实现人人有房住,保证基本的居住面积达标,未必等同于每个家庭都买得起房子。廉租房、长期低息贷款等方式都是解决办法。“未成曲调先有情”,但以军令状的方式强化“居者有其屋”的概念,显然是脱离国情实际的,很有哗众取宠的嫌疑。

  由此,不难看出,那些所谓的“新中间阶层”标准,那些对“居者有其屋”概念的新诠释,不过是针对伪问题的喧哗与炒作,很难寄予厚望。民众无恒产者无恒心,公仆无恒心者无信用。从概念的创造、灌输、宣传、整合、执行到变成现实,需长时间的运作。一切概念围着政绩的指挥棒转,却见不到确实细致的民生措施殿后。停留在概念上的民生,终归只是一张“将来时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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