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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与法国签署移交协定 被判刑人可回港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1日17:36 南方日报

  新华社电香港特区政府昨日宣布,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法国政府9日在巴黎签署了移交被判刑人协定。

  这是香港特区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签署的第11项移交被判刑人协定。其他10个与香港特区签署有关协定的司法管辖区分别是美国、英国、斯里兰卡、泰国、意大利、菲律宾、葡萄牙、澳大利亚、比利时和澳门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说:“这项协定的签署显示香港特区和法国在刑事司法事宜及执行国际法例方面的合作迈进了一步。”此前香港和法国已签署了关于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的协定。

  据悉,香港特区和法国移交被判刑人协定生效后,在法国服刑的香港特区居民可申请返回香港服完余下刑期,而在香港特区服刑的法国公民也同样可申请返回法国服完余下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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