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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改革要维护职工权益"的三点新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0:00 新华网

  罗天柱 作者文集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在实行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过程中,要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积极性。(2006年11月09日 新华网)

  毋庸讳言,在过去的国有企业改革中,一些地方政府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由此引发了一些矛盾。这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国有企业职工的利益,自然也就伤害了他们的感情。因此,这次中央政府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要重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笔者觉得至少具有以下三点新意。

  其一,彰显改革的人性化取向。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随着所有制结构的相应调整,作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的国有企业也必然面临着改革重组,但如何解决那些曾经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了大半生或一生的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养老等,却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如果在这一过程中,只是单纯注重财务效益,而不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放在应有的位置,就有些与理不通,与情不符。而只有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认真处理好事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譬如,合理的工龄买断“价格”,有效的安置分流办法,优惠的再结业政策等等),这才是通情达理的改革,这才是富有人性化的改革。

  其二,彰显改革的和谐方向。从过去一些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引发的矛盾看,其主要问题在于改革重组过程中,只重视刺激效率,而忽视了公平、公正。譬如,将国有企业通过产权转让实行改制变为民营企业(多半变为私营企业),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单纯从刺激效率的角度出发,把国有资本低价转让给私人。这样做的结果,说穿了就是以牺牲国家利益和国企职工合法权益来完成国企改制。毫无疑问,这是有悖于公平、公正的,也是构成社会不和谐的一大因素。现在中央政府强调要切实处理好同利益相关者的关系,就不仅可以减少改革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而且还可以使改革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和谐。

  其三,彰显改革的防腐指向。改革是一场利益格局的调整。事实已经证明,在利益格局调整中,腐败会乘机而入。过去有的地方国有企业改革就给一些官员贪财受贿以可乘之机,而有些国有资本以极低价格转让给私人的背后,也隐藏着严重的腐败。现在,中央政府强调对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加强监管,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这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很好地防止国有资本流向贪官、奸商。

  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是一件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在改革过程中,只有从认真维护国有企业职工合法权益出发,妥善解决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国企改革才能更加顺利,我们的社会也才能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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