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装修款钟丽缇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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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1:10 北京晨报 |
晨报讯(记者 颜斐)近日,京迪雅祥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钟丽缇夫妇拖欠第六期装修质保金一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钟丽缇夫妇被判给付4.8万余元。 装饰公司与钟丽缇夫妇签订合同,为其装修位于朝阳区金盏乡的别墅,工程款总额96万余元,分6期支付,但至今他们仍拖欠第六期工程款——质保金4.8万余元。但钟丽缇夫妇表示,他们拖欠是因为房屋质量有问题。法院认为,钟丽缇夫妇所称装饰公司超过施工期 限违约在先,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不予采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