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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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1:23 正义网-检察日报 |
本报讯(记者张仁平 通讯员冯毅) “当初不理解,现在看来,去投案自首是明智的。”11月7日上午,福建省将乐县农业局能源站原站长陈开华从起诉书上看到检察院建议法庭对他从轻量刑的意见后,感慨万千。 今年9月1日,福建省将乐县检察院对该县农业局农村沼气建设工程展开调查,这让陈开华十分不安。当他得知负责办案的是自己的“忘年交”县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冯局长时 ,顿时松了一口气,两天来紧张的神情也淡定了许多:只要冯局长手下留情,就能逃过一劫。9月3日晚上8点多,陈开华敲开了冯局长的家门。他落座后直奔主题:“看在老朋友的面上,沼气建设工程一案,你就不要再查下去了。这两瓶好酒咱们‘兄弟’周末一醉方休。” “既然是朋友,你有什么事就不要隐瞒了。”冯局长也开门见山。“不瞒你说,2001年至今,能源站把卖沼气灶的差价设了‘小金库’进行私分。其间,我还收受了沼气池技工和供应商的好处。”陈开华道。 “去投案自首吧。”冯局长用前不久县林业局刘某受贿主动投案被从轻处罚的实例劝说道,“这是争取从宽处理的唯一选择。” “你不会是害我吧。”陈开华闭上双眼把头深深地埋在手中陷入了沉默。 “你把酒带回去,我陪你到检察院投案。”冯局长打破沉闷的气氛,“今晚,你把问题讲清楚,回家就能睡个好觉。” 冯局长一番政策和法律的宣传开导,让陈开华打消了侥幸心理和思想顾虑。10分钟后,他再次来到冯局长家里,两人一起迈着轻松的步伐向检察院走去。 “你可以回去了,明天来办取保候审手续。”做完笔录,冯局长向陈开华宣布检察院兑现投案自首的政策。陈开华如释重负:“纸包不住火,关键时候还是你这个检察官朋友及时挽救了我,我原打算再从‘小金库’提两万元私分,那样情节就更重了。” 最终,起诉书认定陈开华利用职务之便受贿1.3万余元,并认定为投案自首,认罪态度较好,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从轻处罚。 张仁平 冯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