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底前所有医院须向公众“亮家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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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2:59 大河网-河南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卫生部近日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要求把医院院务公开作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全国全面推行。到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指导意见要求,要将医院的医疗服务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行业作风建设情况向社会公开;要将医院的收费信息向患者公开,为门诊病人提供费用清单,对住院病人实行 费用“每日清”制度,并向患者提供病历资料复印或者复制服务;要向内部职工公开医院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主要情况、重点监控药品使用情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