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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群租”现象问题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2日08:25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11月11日专电(陈天)近年来,“群租”现象悄然兴起,许多居民小区的房子外租后成了集体宿舍。“群租”虽然受到外来务工者的欢迎。但“群租”现象也暴露出卫生、安全、扰民等诸多问题。

  “我们楼里有一套房子被房主当成集体宿舍租出去了,租户有10多个人,每天都是半夜回来,还经常吵吵闹闹的,我们连觉都睡不安稳。”长春市民于先生说他家楼上有套60

多平方米的房子被房主以每月600元的价格租给了一家饭店做了集体宿舍,严重影响了他和周围邻居们的日常生活。

  记者在于先生家楼上看到这户外租的集体宿舍内摆着多张上下铺的床,4个男青年正围着桌子打扑克,地上满是烟头、啤酒瓶,迎面扑来一阵阵汗臭和脚臭。

  由于价格便宜,很多小饭店或小美发店的老板都愿意采用“群租”的方式租房子。

  长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301警务区的民警告诉记者,由“群租”引发的卫生、安全、扰民及一些不良现象影响着小区的安全,打扰相邻住户的正常居住生活,极易造成邻里矛盾,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我家那栋楼里的房子几乎都被房主租出去了,现在住在楼里根本没有安全感。两年来,我们这栋楼已经失火两三次了。”家住长春市建设街的李女士提起半夜失火的事既后怕又气愤。

  长春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张怀明律师说,目前对于“群租”问题,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没有明确规定。由于承租人数众多,合同认定有时会存在漏洞,容易产生问题。如果发生了物品被盗或损坏等事件,由于行为人不明确,很难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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