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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气不成反被炸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6:47 大洋网-广州日报

  

偷气不成反被炸伤
爆炸现场。“气老鼠”雁过拔毛 不想——

  本报中山讯(记者王锋 通讯员黄忠、胡强摄影报道)在气站接单后不直接送给用户,而是将气瓶拉回家,从里面偷偷过一些气给自己的空瓶里,积少成多后再转卖给他人。

  昨天,中山市消防支队向记者通报,该市沙溪镇一名送气工“生财无道”,给自己

带来了灾难。当日中午,他像往常一样偷偷过气时,被突然发生的液化气爆燃事故烧伤,全身烧伤面积高达30%。

  住宅突然传出巨响

  11月10日13时左右,中山市沙溪镇石门村村民王某家里传出“砰”的一声巨响。“那么大的声音,平时很少听到的”,王某的邻居说起当时的情况还心慌慌的。

  邻居赶紧过去察看,发现王某家一楼的洗手间燃起了熊熊大火,王某脸部、手部及上身都被烧伤,由于疼痛难忍,他一边大声呻吟,一边从洗手间里挣扎着跑出来。

  邻居迅速报警,并拨打120求救。很快,接到报警的沙溪镇消防中队三辆消防车13名队员赶来,约5分钟后扑灭了爆燃造成的火灾。不久,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也赶来将王某送到中山市人民医院救治。

  送气工“生财无道”

  据当地的村民介绍,王某是沙溪镇一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送气工,平时站里接了单后,由他将充装好的石油气送给用户。后来,大家发现他在院子里自己搭建的锌铁棚里存放了很多充好气的气瓶,多的时候有30瓶左右。

  “我看他存那么多气,肯定有些名堂!”一位村民说道。最后,大家从多种渠道证实,他经常将气站里充满气的气瓶“过气”给自己准备的空瓶里,等空瓶充满后他再转卖出去赚钱。

  消防人员在发生爆燃的出租屋里,发现他为了赚这份“外快”,还准备了专门过气用的胶管,并且定做了一个不锈钢架,用于放置倒置的充满气的气瓶。

  冒险偷气终酿大祸

  据介绍,王某凭自己在气站看到的充装方法,私自用一根自制的胶管,将充满气的液化气瓶倒置后,通过气瓶自身压力使液化气“过”给空瓶,这个过程中极易发生液化气泄漏。

  而且现场没有窗户,经常处于密闭状态,使洗手间内的液化气浓度逐渐积聚到一定浓度。一旦王某在过气时不小心使两气瓶相撞产生火花,或者由于洗手间的排气扇运转时产生电火花,一遇泄漏的液化气就会产生爆燃。

  目前,该起事故已经移交沙溪镇安监、建设部门处理,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之中。

  消防部门提醒

  中山市公安消防支队介绍,该起事故发生的根源,在于王某违规操作、冒险作业,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其充装、运送、保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

  为图私利违规操作,最终“偷鸡不成蚀把米”。消防部门提醒市民,千万不能违规过气,也不能随意倾倒液化气的残液,否则极易造成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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