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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揭开外国基金收购银行黑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8:24 法制日报

  今年2月份,韩国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向检察机关举报,称2003年外换银行被廉价出售有诸多疑点。6月20日,韩国监察院发表最终调查结果,认定外换银行被廉价抛售给美国龙星基金过程中存在疑点,检察机关开始介入调查。10月31日,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以串通操纵外换信用卡股价的嫌疑,要求法院对龙星基金美国总公司副总裁埃尔利斯·肖特、龙星基金法律理事迈克尔·汤姆森和龙星基金韩国公司代表柳会源等三名高层管理人员签发拘捕令。11月7日凌晨,外换银行前行长李康源在其家中被逮捕。

  本报驻首尔记者 刘复晨

  11月7日凌晨,韩国外换银行前行长李康源在其家中被逮捕。李康源涉嫌在外换银行出售过程中,夸大经营不善情况,没有履行确保正常价格的职责义务,使公司蒙受了数千亿韩元损失,其个人因此还收受了24.6亿韩元(1美元约合960韩元)贿赂,触犯了《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中的渎职罪和受贿罪。李康源被捕使韩国对美国龙星基金非法收购外换银行的调查进入了新局面。

  外国基金疯狂攫取国富

  早在今年2月份,韩国国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就向检察机关举报了2003年外换银行被廉价出售的疑点。在此情况下,龙星基金加紧了外换银行转手步伐,3月13日,韩国的国民银行、Hana金融股份公司和新加坡的开发银行提交了联合收购外换银行的提案书,收购总额将超过6万亿韩元。而美国投资基金龙星基金2003年收购外换银行时只花了1.38万亿韩元,投资不到3年收益竟高达4万多亿韩元。此前收购韩国第一银行的美国新侨投资赚取了1.15万亿韩元差价,收购韩美银行的凯雷投资基金从韩国拿走了7000亿韩元,也都赚得钵满盆盈。

  回顾2003年当时,韩国金融市场因“信用卡危机”动荡不安,第五大银行外换银行处于破产边缘,国内任何金融机关都不敢接手,普遍认为外资是拯救外换银行的惟一方法。龙星基金抓住机会低价收购了外换银行,从而赚取了天文数字般的差价,虽然这一差价可以算为韩国金融系统先进化和提高竞争力必须付出的“学费”,但外国基金空手套白狼在韩国如此大发横财,还是惹来了银行被廉价出售和国家财富外流的争议,同时引起了韩国有关部门的注意。

  韩国监察院从3月13日起对外换银行出售疑点展开了调查,重点是龙星基金有无收购资质、外换银行是否必须被出售、龙星基金的收购资金是否在韩国国内筹集以及出售的程序和方式是否合法等。同时韩国国税厅主张,如果出售外换银行,龙星基金将获得4.254万亿韩元的差价,外国资本也要交税。

  检察机关深挖金融蛀虫

  4月12日,韩国监察院初步认定2003年外换银行被出售给龙星基金时的国际清算银行自有资本比例(BIS)为8.5%,远远高于当时公布的6.16%。而BIS自有资本比例若高于8%,把外换银行确定为不良金融机构、并卖给龙星基金的理由将完全不能成立,但龙星基金方面立即否认了曾参与外换银行BIS的核算。

  6月20日,韩国监察院发表了最终调查结果,外换银行2003年出售时被低估4千亿至1万亿韩元左右,外换银行被廉价抛售给美国龙星基金过程中存在许多疑点,大检察厅须对此案进行彻底调查。

  从6月29日起,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开始全面调查龙星基金低价收购外换银行、非法转移860万美元外汇和逃税147亿韩元等三大嫌疑。

  逮捕李康源后,大检察厅计划将调查范围扩大到财政经济部、金融监督院和金融监督委员会等监督认证机构。这些机构被认为在允许外换银行出售过程中,操纵BIS核算,促使与龙星基金进行秘密谈判,并对低价出售采取了默认态度。其中具体负责外换银行出售事宜的3到4名相关人员可能作为共犯被申请拘捕令。

  法院两次驳回拘捕申请

  10月31日,负责调查美国龙星基金低价收购外换银行一案的大检察厅中央调查部以串通操纵外换信用卡股价的嫌疑,要求法院对龙星基金美国总公司副总裁埃尔利斯·肖特、龙星基金法律理事迈克尔·汤姆森和龙星基金韩国公司代表柳会源等三名高层管理人员签发拘捕令。

  据大检察厅调查,肖特和汤姆森等人涉嫌与柳会源串通,散布外换信用卡将减资的谣言,从2003年11月17日之后的7天时间里,使外换信用卡股价从6700韩元暴跌到2550韩元。而后外换银行在没有减资的情况下,从第2大股东———泰山投资公司和小股东手里低价收购股份,赚取了226亿韩元的暴利。他们涉嫌共谋操纵股价,违反了证券交易法中关于禁止不正当交易的规定。检察厅认为,法院签发拘捕令后,将立刻进入引渡程序,向美国申请引渡。

  11月3日,首尔地方法院以“需进行追加调查”为由驳回检方的拘捕申请。但大检察厅在没有补充证据材料的情况下,再次向法院申请签发拘捕令。7日午夜法院又一次驳回检察厅的拘捕申请。由于检察厅的两次拘捕申请都被驳回,法院与检察机关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

  韩国《朝鲜日报》社论认为,法院虽然驳回了拘捕令,但也认同对龙星基金操纵股价的指控,只是目前的证据还不足以支持拘捕涉案人员,因此外换银行前行长李康源被捕可能将为检察厅深入调查打开一个突破口。

  本报首尔11月1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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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星在韩遇阻

  龙星(LoneStar)基金是一家总部在美国达拉斯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资金来源主要是养老金、大学捐赠、银行控股公司和保险公司等。1995年以来,龙星基金筹集的资金规模已经超过133亿美元。龙星基金曾参加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的竞标,但后来撤走驻京办事处。

  2003年10月,龙星基金买入韩国第五大银行外换银行51%的股权。经过两年重整后,龙星于今年3月24日以66亿美元的价格,将股权转给了韩国最大银行韩国国民银行。短短两年的投资,为龙星基金带来了三倍于原始投资、近乎天文数字的利润。按照韩国税法,如果对这笔投资收益征税,最高可达36%,折合税收16亿美元左右。但是,龙星基金2003年收购外换银行,是通过在比利时设立的SPV(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的。由于韩国和比利时签订过防止双重课税协议,龙星基金据此主张只需要在比利时缴税即可,而无需在韩国缴税。

  外国投资机构在百慕大和开曼群岛等“避税天堂”设立SPV,并以SPV作为在韩国展开收购行动的主体,以此避开在韩国缴纳巨额资本利得税的做法,事实上是通例。自韩国金融业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冲击不得不向外资开放以后,已经先后有美国新桥资本集团、凯雷集团等国际投资基金循此路径获巨利离开。然而,韩国检察机关的调查表明,龙星已不太可能轻松地从韩国全身而退。

  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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