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立法保护变性人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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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8:24 法制日报 |
本报讯西班牙国会近日通过有关保护变性人合法权益的法案,从而使这个国家在允许同性恋婚姻后再次成为引导世界另类潮流的先锋。 根据该法案,西班牙公民有权要求在变性后更改变性前的档案资料,包括姓名、性别和身份登记内容,以保证其在变性后过上与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法案还规定,变性人在更改其档案时无需进行确认性别的检查和通过法律程序,只须出示曾接受过变性手术的证明即 可。但规定,变性人只有在接受变性手术后至少两年并保证其适应变性后的生活方可申请进行档案更改。法案同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接受变性手术。即便有监护人许可,未成年人也必须到达法定年龄后方可接受手术。据悉,这项立法预期近几个月内会生效。去年4月,西班牙国会通过法案允许同性恋婚姻,成为继比利时、荷兰之后欧洲第三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孙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