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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出台首部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08:24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吴亚东 潘从武 乌鲁木齐市发改委近日正式公布了《乌鲁木齐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规范》,房屋重置价、区位调整系数、楼层调整系数、朝向调整系数及建筑面积五方面因素决定了住宅补偿价格的高低。这也是乌市第一次出台相关补偿价格规范。

  此次出台的规范将房屋结构分为框架、砖混、砖木、土木、简易5大类。在确定住宅重置价格的同时,也明确了其住宅结构、门窗、装饰等须具备的条件,凡达不到条件的,根

据具体情况酌情下调。对于市政设施不全、环境质量较差的自建房屋,重置价在10%范围内酌情下调。

  该价格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参照执行,原已进行了拆迁补偿的仍维持原补偿金额不变;规范发布前已颁发拆迁许可证,但未完成拆迁任务的,仍维持原补偿办法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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