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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监管部门惯坏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0:17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北京青年报》昨日报道:财政部3日发布的一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报,通报了39家房地产企业存在会计信息失真问题。10日,财政部官员表示,部分企业隐瞒利润情况非常严重,个别企业实际利润率甚至达到57%。

  财政部官员已经表示,对这些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但对于这起案件,或许有关部门更应该问的是,为何开发商们有胆偷漏瞒报?

  原因之一自然是开发商们对利润的追逐天性使然,马克思说过,对于利欲熏心者来说,当利润达到100%的时候,他就敢于践踏人间的一切法律,当利润达到300%的时候,他就不怕上断头台。此言现在看来,依然具有屡验不爽的正确性;二是开发商们的违规成本过于低廉,即便被查获,则缴纳一定的罚款了事,几乎没有因为偷漏税行为锒铛入狱的,这显然让开发商们有恃无恐;三是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得到了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犹如得到了“免死金牌”,这也让他们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

  前一个原因是动机,后两个原因则是背景,当动机与背景奇异地结合在一起时,生出的自然是集体瞒报的怪胎。因此我们要说,不是开发商们的胆子有多大,而是在监管乏力与地方保护的双重因素之下,开发商个人完全不必因为偷漏税行为而受到严惩。开发商们的胆子,正是在与监管部门一轮又一轮的博弈之中培养起来的。

  现成的证据就是,有关部门为违法者讳———竟然没有将那39家违规企业名单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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