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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别乱摆弄液化气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0:17 山西晚报

  超期使用,甚至对钢瓶用热水烫、用火烤……调查表明,四成家庭存在用气隐患

  从11月5日开始,太原液化石油气管理人员对省城一些使用液化气的居民小区进行入户安检抽查,结果不容乐观:在被抽查的200多户居民中,有四成家庭存在安全隐患,使用超期钢瓶、对钢瓶用热水烫、用火烤是违规使用的主要方面。

  按照《燃气管理办法》规定,液化气钢瓶的使用期限为15年,但大多数家庭在使用超期服役的钢瓶,并且对此不以为然。在平阳路一宿舍区内,为了将液化气用尽,竟有居民用开水加温瓶底,甚至用火烤。

  太原市燃气办刘主任介绍,冬季气候寒冷,由于钢瓶内的液体气化不佳,有些用户常采用火烤、汽蒸、热水烫的方法加热钢瓶。但这样做会使钢瓶内液化气迅速膨胀,内部压力增大,导致钢瓶破裂爆炸,因此十分危险。

  刘主任表示,当气化不佳时,摇晃钢瓶即可改善使用效果。另外,居民要随时保持灶具软管离灶面10cm,避免因软管烤焦引发火灾;使用时不要长时间远离厨房,以免沸汤溢出或风将灶火熄灭后,燃气泄漏发生危险。

  本报记者郑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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