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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惊看主编《廉政手册》法官的另一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3日10:20 浙江在线

  11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依法对湖南省高级法院原院长吴振汉受贿案做出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吴振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法院查明,1998年至2003年间,吴振汉共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607万余元。鉴于吴振汉被查后,如实交代所犯罪行,认罪悔罪,且赃款、赃物大部分退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此前《法制早报》载,吴振汉除了亲自审案之外,还经常著书立说,在位期间吴曾

主编过《股民权利书》,并就一系列的司法问题发表论文或看法,甚至在其被有关部门双规之后,其下属法院还曾收到过由其主编的《廉政手册》。在任湖南省高院院长期间,吴振汉给人的印象是十分勤勉的。无论是在向省人大作的报告中还是平时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工作时,吴讲的最多的就是公正和效率。加之平时良好的媒体形象,吴甚至被冠之以“儒雅法官”的美誉,而他办公室的那面书墙更成了“儒雅”的最好佐证。

  2000年8月江西省副省长胡长清被执行死刑时,吴振汉曾对媒体表示,“依法执行胡长清死刑大快人心。跳出案件本身看,它不仅是依法果断处理了一个腐败的副省长,更重要的是为严格执法树立了一个典范,标志着我们在法治的大道上又朝前迈进了一大步。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残余思想和现代的任何侥幸心理都注定要在法治的今天遭到彻底的否定,公正执法、公正审判是人民群众的要求,也是我们的责任。今后我们审判机关要克服困难,秉公办案,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法。”吴还曾就法院系统的腐败现象表示过担忧,他说“当院长,需要操心、担心的事情太多,而最难办的、忧虑最多的,一是案子,二是队伍。我现在经常晚上睡不着觉,时时都有如履薄冰的感觉。”

  然而,正是这样一位工作勤勉,又善于探讨研究的大法官,却通过插手基建项目、“卖官”以及干预诉讼单独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或与其子、其妻共同受贿,甚至还有一个“小钱不收”的,“受贿原则”。吴振汉从湖南省常德地区行政公署一名普通干部做到了官至副部级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仕途之上一直步步高升。几十年政法机关工作的历练,对政法工作熟谙,吴振汉在很多人眼里的确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老政法”。为什么这样的一位看似严谨,深藏腐败而不露的大法官与此前落马的巨贪一样,有着“阴阳脸”呢?这类贪官一边标榜廉洁自律,甚至装模作样教育别人,而骨子里面却完全是另一付模样,其根源就在于伪装与掩盖有时是人鬼之间最好的转换工具。

  由此可见,正视和遏制司法腐败必须透过诸多表面浮华的现象而触及本质。吴振汉主编《廉政手册》和他的所谓“如履薄冰说”,说白了,就是一种“廉政秀”,是刻意用来粉墨登场的一套道具而已。要从根本上彻底杜绝司法官员的“廉政秀”,使法官一言一行都表里如一,清正廉洁,就得从基本素质抓起。

  法官素质参差不齐,已经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大障碍。在个别法官丢丑的新闻中,会听到这样的声音“我就是法院,法院就是我,我说不立案,就是不立案”。法官素质差就差在“官本位”的习气还比较严重;差就差在职业道德和荣辱观的缺失;差就差在司法水平和业务能力不高。一些素质低下的法官大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滥用法律赋予的审判权、监督权大搞权钱交易,中饱私囊,已成为全社会的焦点话题。提高司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修养,不是靠开几次教育会,搞几次警示教育就能奏效的。司法腐败牵涉到体制、机制的诸多方面,只有痛下大决心进行司法改革,才能从源头防止司法人员执法犯法。


作者: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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